江苏师范大学“就业先锋班”校企合作邀请函

发布者:国际商学院发布时间:2014-02-26浏览次数:438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加强校企合作,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和大学生个性化就业指导水平,缩减大学生职场适应时间及用人单位入职培训成本,经研究,我校拟开展“就业先锋班”校企合作项目,现将学校文件附后,敬请周知,欢迎广大用人单位来电咨询合作事宜,联系人:孟德会,联系电话:0516——83403519.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4年2月24日

学发〔2014〕5号  关于成立江苏师范大学“就业先锋班”的通知

各学院(部):

  就业是民生之本,市场是就业之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校企合作,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和大学生个性化就业指导水平,推进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就业先锋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先锋班的内涵
  就业先锋指在就业领域的先行者、先驱者,就业先锋班即培养就业先行者、先驱者的特色班级。就业先锋班的人才培养利用课外时间,采取“第二课堂”的形式,面向职业规划较为清晰的大三学生,按照冠名用人单位选人标准遴选班级成员,组建临时性班级,选配资深职业指导师为班主任,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为班级成员制定培训方案,开展就业能力提升、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岗前业务培训、社会实践等个性化服务,有效提升班级成员的核心竞争力,根据用人单位的选人标准“量身定做”,缩减职场适应时间及用人单位入职培训成本,实现学生、学校、用人单位合作共赢的目的。培训结束后,冠名用人单位和班级成员遵循优先录用原则实行双向选择。
  二、就业先锋班的意义
  1.示范引领:就业先锋班旨在培养就业精英人才,班级成员的能力提升及优质就业可以起到“身边榜样、前行力量”的示范引领作用;
  2.密切关系:就业先锋班的人才培养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需求为立足点,在人才培养的合作交流中,可以密切校企关系,形成稳定供需关系;
  3.合作共赢:选拔进入先锋班的学员是综合素质较为全面的优秀大学生,他们将成为合作用人单位的代言人、智囊团和潜在人力资源,用人单位可以选派企业主管作为班级指导教师,传播企业理念,达成就业协议后,班级成员可以快速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缩短适应周期,减少培训成本。
  三、就业先锋班的建设与管理
  1.就业先锋班的开设以优质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前提,就业先锋班实行用人单位冠名制,冠名细则由双方友好协商,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优质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选人标准面向大三学生遴选班级成员,开展为期半年的个性化就业指导;
  2.为确保培训效果,每个班级成员数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选配资深职业指导师为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与建设、就业咨询及沟通协调事宜,班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发放班主任津贴,冠名用人单位和我校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培训事宜;培训合格后,学员还可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和学校教务处认可的公选课2个学分。
  3.学生工作处将根据班级人数及合作单位冠名费用情况,划拨就业工作配套经费,冠名费及配套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培训、特色活动及学生奖励等。 
  四、就业先锋班的招生条件与方式
  1.我校在读大三全日制本科生,无挂科、无违纪记录;
  2.有较为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方向,对冠名用人单位具有较强认可的;
  3.认可就业先锋班班级理念,服从班级管理,且有时间、精力保证的;
  4.符合冠名单位特定要求的;
  5.每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冠名用人单位的选人标准,发布先锋班招生通知,各学院(部)审核汇总报名材料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实行初选;
  6.初选结束后,就业指导中心会同教务处、冠名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确定 “就业先锋班”学员,每个先锋班学员不超过40人。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认真梳理合作用人单位关系,积极推荐优质用人单位与我校开展此项合作,单位推荐截止时间:3月20日,推荐材料请发送至63245535@qq.com。
  2.欢迎各学院(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83403519,联系人:孟德会。
  就业先锋班是我校创新人才培养、强化个性化就业指导的重要尝试,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推荐优质用人单位开展合作,学校将对有效推荐的个人进行专项奖励。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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