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学院关于对2015届毕业生中受处分学生进行评议的公示

发布者:周燕发布时间:2015-05-18浏览次数:1409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苏师范大学解除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苏师大学〔2014〕15号文),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辅导员审核,学院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陈羽洋等5名同学解除违纪处分,并将所有材料上报至校学工处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5年5月15日至5月18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电话:83403651

附名单:

11国11 洪锴、蔡义朋

11国12 臧玉石

11国31 陈羽洋孙中元

中俄学院

2015年5月15日

中俄学院2015届受处分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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